认证信息载入中..
你的位置: 首页媒体评论正文

跟踪黑龙江的冤案(双鸭山市陈国生案)

发布日期:2008/2/22 17:54:34 来源:中国监督网 作者:中国监督网 点击:184

 

 
  案件跟踪:
  2月20日上午本站接到受害残疾人陈国生先生的电话,陈称《中国监督网》所关注报道的关于其受恶邻残害(长期得不到查处)一案,春节已过,政府部门已正常工作,但是,政府却毫无解决问题的迹象,被此案困扰近三年的残疾人,05年12月还被中共双鸭山市宝山区委、区政府戴上一顶“无理访”帽子,心理压力很大,加之家庭经济十分困难,无钱治病、交学费、修理房屋等,很难受,度日如年,春节前的,2008年1月21日,也是黑龙江省“两会”期间去黑龙江省上访,省委省政府相关部门审查了他们的投诉材料,省里认为,陈作为公民,上访是法定的权力,认定宝山区政府为其下的“无理访”的决定是极其错误的,并为其开具了给市区政府及公安机关要求立案查处的080011转办信函,该信函已由陈于2月1日及时送达到了市信访办,市信访办及时转交到了区信访办公室,春节前后,陈去宝山区信访办查询办理进度,宝山区只是说,收到了。未果。
  笔者认为,上访是公民的权利,宪法和信访条例都有相关的规定。因此,无理访的说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。对于本案来说,当地党委有权力和义务监督公安机关依法办案,对于公安机关作出的与事实不符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错误的结论,应该要求其纠正,还事实真相。
  本站接完陈国生的电话,与宝山区区委书记温跃峰进行了电话沟通,温书记表示元宵节后,去与陈见面交谈。
  本站将继续跟踪事态的发展。

  • 0

    顶一下
  • 举报

  • 0

    踩一下

TAG:

相关评论

发表评论


RunTimes 0.249s